查看:8868作者:黄山发布 2019-12-16 15:11
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了1类食品261批次样品。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,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:
本次共抽检食用农产品261批,合格256批,不合格5批。
一、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
1. 黄山市屯溪区玉琴蔬菜销售店销售的黄豆芽,4-氯苯氧乙酸钠(以氯苯氧乙酸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。
2. 黄山市屯溪区美娟蔬菜销售店销售的黄豆芽,4-氯苯氧乙酸钠(以氯苯氧乙酸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。
3. 黄山市屯溪区万年蔬菜销售店销售的黄豆芽,4-氯苯氧乙酸钠(以氯苯氧乙酸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。
4.郑有红(个体工商户)销售的乌骨鸡,磺胺类(总量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。
5.黄山经济开发区勇记水产批发部销售的牛蛙,恩诺沙星(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。
二、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,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、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调查处理,并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、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,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。
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,可参考有关公布信息的情况科学消费。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,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,如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生产者名称和地址、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;不要购买无厂名、厂址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,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不合格产品时,可拨打12315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。
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2019年12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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